舊樓加裝電梯是為了更好地解決生活在舊住宅房中的群體左右行駛的民生問題,符合經濟發展的方位,其目標具備正當行為。但舊樓加裝電梯是對原房屋建筑設施的增加和對整體規劃許可的更改,必然影響一部分住戶的利益。
舊樓加裝電梯有嚴格條件和程序流程,矮層住戶有多種渠道開展救助。
一、在小區業主開展是否安裝電梯時,矮層住戶應明確指出反對想法和原因,需要時可以邀請底層協商機構、社區居民等第三方平臺機構介入協商。
二、對安裝電梯方案不滿意的,建議矮層住戶立即委托知名律師陪同參加談判協商會,雙方的目標是為了更好地解決舊樓加裝電梯引發的糾紛,而不是激化矛盾,有律師陪同,可以更為清晰的表明矮層住戶的態度和需求,讓對方更為重視矮層住戶的想法。
三、若統籌協調不成,經專有一部分占房屋建筑總面積2/3以上的住戶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住戶同意,在配齊相應材料向市城鄉規劃部門申請辦理環節,及其在申請辦理經審批通過公示環節,矮層業主要即時把握機會,提出質疑申請辦理。
